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除字第 8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80號 聲 請 人 金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國慶 代 理 人 程珉儀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 3月15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566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1月9 日屆滿,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若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5 日 書記官 黃頌棻 ┌─────────────────────────────────────┐ │支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80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翰葳精密科│聯邦銀行樹│109年7月20日│7,865元 │UA0000000 │ │ │ │技有限公司│林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