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勞訴字第 9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請求給付工資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1年度
勞訴
字第99號
原 告 侯佩妤
張雁雲
蔡坤城
何泳隆
兼前四人訴
訟
代理人
蘇菀婷
訴訟代理人
葛志強
被 告 汎得科技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
代 理 人 周麗瑟
前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宋明穎
蘇士翔
被 告 吳美仔
上列
當事人
間請求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應再開
言詞辯論
,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
期日
。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30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吳幸娥
以上
正本
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周子鈺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