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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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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28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確認債權不存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285號
原      告  華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居富 
訴訟代理人  王怡惠律師
複 代理 人  王皓律師
被      告  兆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啓瑞 
訴訟代理人  王子文律師
            陳湘儒 
            林子靖 
複 代理 人  李毓倫律師
            郭逸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年○月○○日下午二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千儀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劉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