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懲罰性賠償金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2號
原 告 宸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王詩瑋
訴訟代理人
林奕坊
律師
被 告 協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宗熹
訴訟代理人 陳宏兆律師
上列
當事人
間給付
懲罰性賠償
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應再開
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
期日
。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楊千儀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育真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