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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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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5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裁判案由:
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59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訴訟代理人  翁誼珊 
            高秀秀 
被      告  天碁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蕭瑋辰

被      告  施宛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1年4月25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1年5月6日宣判,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有再行審理之必要,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莊惠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4   日
                                書記官 蘇莞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