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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除字第 49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498號
聲  請  人  李科里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司催字第32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9月8日屆滿,迄今均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宋泓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俊宏
股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49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宇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8-NE-000096~97
2
20000
票面股數
各10000股
2
宇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8-NE-000100
1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