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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1187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187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侯建洲
主 文 理 由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3年6月13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3年6月20日宣判,茲因被告之庭期通知書嗣後遭以「遷移新址不明」而退回,故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有再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莊佩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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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