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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1811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811號 原 告 宇田家具設計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號0 樓 原 告 盧俊良即祐聖科技企業社
樂誠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共 同
兼法定代理 人 曹恒瑀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3年10月24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3年11月12日宣判,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14年1月16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囿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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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