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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除字第 8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80號
聲  請  人  天懋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金蕊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112年度司催字第78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1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趙伯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康閔雄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80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備考
1
妍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鄧玉琴
板信商業銀行板橋分行
112年9月26日
2萬4,675元
GM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