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國字第 11 號民事裁定
114年度國字第11號 原 告 路順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陳建豪律師 被 告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訴訟代理人 黃文承律師 本件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 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民國115年1月30日下午4時 宣判,因案件繁雜,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判 期日為民國115年2月25日下午4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傅紫玲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3 日
|
|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