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除字第 1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5號
聲  請  人  展碩塑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曉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48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明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楊鵬逸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001
和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
台灣銀行五股分行
113年8月30日
642,395元
AR187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