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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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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除字第 7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73號
聲  請  人  江義宗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77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許姿萍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雅文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7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二一零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D0000054-0000058
5
5000

002
二一零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E0000178-0000178
1
10000

003
二一零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0009-0000009
1
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