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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司促字第 1407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14079號
債  權  人  周全明  
債  務  人  智識家資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贊霖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應徵裁判費新臺幣5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