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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除字第 292 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292號 聲 請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陽 分公司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5年司催字第12號 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 期間已於民國115年6月16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1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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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