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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0 年度重訴字第 48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90 年 09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塗銷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四八八號   原   告 中國農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甲○○   被   告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四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李昭融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B書記官 陳蒼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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