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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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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板橋簡易庭 108 年度板建簡字第 7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板建簡字第70號 原   告 厚誼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明志 訴訟代理人 詹振寧律師 被   告 穎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淑梅 訴訟代理人 林殷佐律師       鄧文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本案尚有 續行審理之必要,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施函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書記官 吳昌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