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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板橋簡易庭 109 年度板簡字第 130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板簡字第1308號 上 訴 人 黃琮壹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紅貴賓科技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間給付承攬報 酬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本院第一審 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壹拾 伍萬柒仟捌佰伍拾貳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貳仟肆佰玖拾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 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 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李崇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 記 官 葉子榕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