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板橋簡易庭 109 年度板簡字第 145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給付顧問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板簡字第1453號 原   告 薩摩亞商派德森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婉純 被   告 凱馳清潔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克勞斯.普梅耶 訴訟代理人 蔡佳蓁律師       吳志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顧問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郭光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