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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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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112 年度重訴字第 1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11號
原      告  澎湖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陳光復  
訴訟代理人  胡嘉元  
            陳柏律師
被      告  樺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代理人  許琬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庭  法 官  費品璇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杜依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