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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系統更新將於9/19-9/20每日上午6時至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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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7 年度建字第 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字第6號
原      告  勝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馮強國 
訴訟代理人  錢師風律師
被      告  新進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德民 

訴訟代理人  鄭登元 
            陳樹村律師 
            邢振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 快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鍾小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