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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8 年度司促字第 906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9068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艾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坤生 上列聲請人債務人呂文良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 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催告函之收件回執影本。 二、請提出債務人呂文良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3  日          司法事務官 鍾仕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