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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651 號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51號 原 告 王國銘 住○○市○○區○○○巷00○0號 被 告 久田電機工程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洪茂原 共 同 陳欣怡律師 吳啓源律師 主 文 理 由 本件 被告抗辯損害賠償抵銷部分,關於損害賠償之計算上尚有疑義,故有 再開辯論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育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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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