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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屏東簡易庭 109 年度屏小字第 34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9年度屏小字第346號 原   告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萬祥 訴訟代理人 鄭安雄       鄭世彬 被   告 石旺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素微 被   告 李志屏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市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8月13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李志屏於108年4月18日12時25分許,駕駛車 牌號碼000-00營業貨運曳引車(下稱系爭車輛),行經屏東 縣萬丹鄉台88線西向15公里處附近,因載運之砂石掉落,致 由訴外人周達煒駕駛、原告承保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 小客車(下稱原告承保車輛)受損,被告李志屏及其僱用人 即被告石旺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被告石旺公司)應 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原告承保車輛經送維修後,所需之修 理費用共83,420元(工資15,494元、烤漆費用38,984元、零 件費用28,942元),原告已依保險契約為給付,爰依保險法 第53條及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賠償原告上開 修繕費用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83,420元,及自起 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 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系爭車輛依規定正常行駛,未有違法變換車道或 超速行為,且有蓋上帆布,於行使過程中並未掉落物品;該 路段有許多砂石掉落路上,車輛駛過會如同駛過積水一般噴 濺,乃正常現象;又系爭車輛所載運之貨品為細沙,已於廠 內與石子類分類完畢,縱使有掉落亦不應生損害等語置辯。 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按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 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 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受僱人因執行職 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 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 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 賠償責任。民法第191條之2、第188條第1項定有明文。本件 原告主張被告李志屏有上開侵權行為,故僱用人被告石旺公 司應連帶賠償等語,均為被告所否認。原告提出原告承保車 輛上行車紀錄器影片檔案為證(見本院卷末證件存置袋), 經本院當庭勘驗內容如附表所示(另見本院卷第50頁反面、 52至60頁)。觀諸該影片內容,於原告承保車輛第一次靠近 系爭車輛時,固出現連續撞擊聲音,惟囿於影片畫質,尚無 法判斷該撞擊聲響是否源自系爭車輛上所載貨物;又系爭車 輛後車斗上確有覆蓋黑色帆布,且原告承保車輛於影片中亦 多次駛近系爭車輛,均未再出現撞擊聲響,則被告辯稱砂石 本存於該路段公路上,經系爭車輛駛過始噴濺於原告承保車 輛等語,尚非無稽。此外,原告復未能提出其他證據或指明 證據調查方法證明原告承保車輛受損害與被告行為間有因果 關係,準此,原告主張依侵權行為請求被告連帶給付83,420 元及利息,為無理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 付原告83,420及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7 日 屏東簡易庭 法 官 林政斌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 ,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 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 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後20 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理由書。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 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鍾嘉芸 附表 ┌─────┬─────────┬──────────┐ │影片檔名 │ 影片時間 │ 影片內容 │ ├─────┼─────────┼──────────┤ │HPIM5768 │0秒至20秒處 │引擎蓋為白色之自小客│ │ │ │車(下稱自小客車)沿│ │ │ │內側車道向前行駛,黃│ │ │ │色之大型砂石車輛(下│ │ │ │稱砂石車)從自小客車│ │ │ │右側車道向切入,並行│ │ │ │駛於自小客車前方,約│ │ │ │影片中17秒處起有連續│ │ │ │撞擊聲音。砂石車之後│ │ │ │車斗有黑色布覆蓋於上│ │ │ │。 │ ├─────┼─────────┼──────────┤ │ │21秒至2分3秒處 │砂石車已逐漸遠離自小│ │ │ │客車,自小客車持續沿│ │ │ │內側車道向前行駛。車│ │ │ │內有以下對話「老公,│ │ │ │被打破了」、「第一顆│ │ │ │石頭就打到 我們了」 │ │ │ │、「這是第二顆才打到│ │ │ │的」等。於影片時間約│ │ │ │2分1秒處,砂石車出現│ │ │ │在畫面中,係沿內側車│ │ │ │道向前行駛。 │ │ ├─────────┼──────────┤ │ │2分4秒至3分處 │砂石車沿內側車道行駛│ │ │ │。自小客車行駛於砂石│ │ │ │車後方。其後自小客車│ │ │ │自內側車道切往右側,│ │ │ │行駛於砂石車右側,其│ │ │ │後又切回左側,行駛於│ │ │ │砂石車後方。砂石車之│ │ │ │右側有「石旺汽車貨運│ │ │ │公司」之黑色字樣。自│ │ │ │小客車內有對話,稱砂│ │ │ │石車上載有「00000000│ │ │ │4」之號碼。 │ ├─────┼─────────┼──────────┤ │HPIM5769 │0秒至3分處 │砂石車行駛於自小客車│ │ │ │前方,自小客車約於影│ │ │ │片中24秒處自砂石車之│ │ │ │左側車道超車,超車後│ │ │ │往右側車道切入,其後│ │ │ │行駛於砂石車前方。約│ │ │ │於影片中55秒處,砂石│ │ │ │車往右側駛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