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
宣示判決筆錄 102年度審易字第8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戴得意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於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
偵緝字第638 號)後追加
起訴(101 年度蒞字第6758號),本
追
加起訴部分經檢察官
聲請改依
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於中華民
國102 年2 月27日下午4 時,在本院刑事第十一法庭宣示判決,
出席職員如下:
審判長法 官 邱忠義
法 官 王婉如
法 官 許珮育
書記官 李念純
通 譯 陳德榮
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及告以
上訴
限制、
期間並提出
上訴狀之法院,且
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 文:
戴得意
幫助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
有
期徒刑陸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二、犯罪事實要旨:
(一)戴得意可預見擔任公司之人頭負責人,可能幫助他人實行
以該公司名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以供逃漏稅捐所用之犯
罪,竟基於幫助他人實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他人逃
漏稅捐之
不確定故意,於民國98年7 月22前之某日,在其
位於新竹市○○路○ 段○○○ 號7 樓住處,將自己之身分證
件提供予王詮富(原名王正萍,
另案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偵辦中),作為公司登記之用,王詮富則允
諾提供鐵工工程客源予戴得意作為報酬。王詮富於取得上
開身分證明文件後,
旋將之轉交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
「潘董」之人,
嗣「潘董」所屬之犯罪集團中某真實姓名
年籍不詳、自稱「阿昌」者遂於98年7 月22日委託不知情
之代辦工商登記業者陳品綺持向經濟部申請變更宏苓工程
有限公司(下稱宏苓公司,址設新竹市○○路○ 段○○○ 巷
○ 弄○○號)負責人為戴得意(原負責人為陳欽元)。宏苓
公司變更登記完成後,戴得意續於98年9 月21日,在財政
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下稱國稅局新竹分局)
前,書立委託書1 紙交陳品綺持向國稅局新竹分局申請宏
苓公司統一發票購票證供上開犯罪集團使用。而上開犯罪
集團成員明知宏苓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之事實,即竟基於填
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
接續犯意,自98年
9 月間某日起至99年4 月間止,在不詳地點,接續虛偽開
立宏苓公司銷售金額計新臺幣(下同)4,202 萬2,563 元
之統一發票共88張,分別交付如附表編號1 至26所示之松
肯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等納稅義務人做為進項憑證,供該等
公司持向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營業稅額,以此不正當之方
法,幫助該等公司納稅義務人逃漏如附表編號1 至11、13
至16、18至24、26所示共計134 萬0,950 元之營業稅(幫
助如附表編號12、17、25所示之公司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
部分,業經
公訴檢察官於本院102 年2 月7 日行
準備程序
時當庭減縮)。
(二)案經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北區國稅局函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
偵查並追加起訴後,經檢察官聲請
認罪協商
判決。(至原起訴部分,另經本院以101 年度審易字第10
85號審理中。)
三、處罰條文: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刑法
第11條前段、第30條、第55條前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
四、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第1 款於本
訊
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
;第2 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 款被告所
犯之罪非第455 條之2 第1 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 款
被告有其他較重之
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 款法院認
應
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 項
「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
刑,以
宣告緩刑或2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罰金為限」之
規定者外,檢察官與被告均不得上訴。
五、如有前項得上訴之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
送達之日起
10 日 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許大偉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書 記 官 李念純
審判長法官 邱忠義
法官 王婉如
法官 許珮育
以上筆錄
正本係照
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書 記 官 李念純
附錄本案論罪
科刑法條全文: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
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新台幣6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營業人名稱 │張數│銷售額(元)│稅額(元)│
├──┼──────────┼──┼──────┼─────┤
│1 │松肯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 │ 124,585│ 6,230│
├──┼──────────┼──┼──────┼─────┤
│2 │昌璟實業有限公司 │ 2 │ 571,100│ 28,500│
├──┼──────────┼──┼──────┼─────┤
│3 │黃璽實業有限公司 │ 3 │ 1,820,829│ 91,041│
├──┼──────────┼──┼──────┼─────┤
│4 │國泰醫院管理顧問股份│ 5 │ 3,225,000│ 161,250│
│ │有限公司 │ │ │ │
├──┼──────────┼──┼──────┼─────┤
│5 │旭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 │ 987,500│ 49,375│
├──┼──────────┼──┼──────┼─────┤
│6 │耀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 │ 193,000│ 9,650│
├──┼──────────┼──┼──────┼─────┤
│7 │榮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 │ 1,100,000│ 55,000│
├──┼──────────┼──┼──────┼─────┤
│8 │卡妹伊多媒體廣告製作│ 3 │ 1,481,022│ 74,051│
│ │有限公司 │ │ │ │
├──┼──────────┼──┼──────┼─────┤
│9 │田橋建設有限公司 │ 4 │ 2,976,350│ 148,819│
├──┼──────────┼──┼──────┼─────┤
│10 │大寸有限公司 │ 1 │ 502,000│ 25,100│
├──┼──────────┼──┼──────┼─────┤
│11 │烽鈺工程行 │ 1 │ 60,000│ 3,000│
├──┼──────────┼──┼──────┼─────┤
│12 │榮貴興業有限公司 │ 8 │ 4,175,215│ 208,761│
├──┼──────────┼──┼──────┼─────┤
│13 │名瀚工程行 │ 3 │ 949,800│ 47,490│
├──┼──────────┼──┼──────┼─────┤
│14 │正享環保有限公司 │ 1 │ 50,000│ 2,500│
├──┼──────────┼──┼──────┼─────┤
│15 │銘晟營造有限公司 │ 1 │ 300,000│ 15,000│
├──┼──────────┼──┼──────┼─────┤
│16 │鑫豐瀛開發有限公司 │ 2 │ 600,000│ 30,000│
├──┼──────────┼──┼──────┼─────┤
│17 │白新有限公司 │ 10 │ 9,893,600│ 494,680│
├──┼──────────┼──┼──────┼─────┤
│18 │新英電機有限公司 │ 1 │ 100,000│ 5,000│
├──┼──────────┼──┼──────┼─────┤
│19 │日日營造有限公司 │ 1 │ 531,000│ 26,560│
├──┼──────────┼──┼──────┼─────┤
│20 │鉦洋工程有限公司 │ 4 │ 2,013,000│ 100,650│
├──┼──────────┼──┼──────┼─────┤
│21 │銘有五金企業有限公司│ 1 │ 380,381│ 19,019│
├──┼──────────┼──┼──────┼─────┤
│22 │萬全工程行 │ 1 │ 480,000│ 24,000│
├──┼──────────┼──┼──────┼─────┤
│23 │世皇貿易有限公司 │ 9 │ 1,957,300│ 97,865│
├──┼──────────┼──┼──────┼─────┤
│24 │源昌建材行 │ 5 │ 3,177,000│ 158,850│
├──┼──────────┼──┼──────┼─────┤
│25 │恩雅實業有限公司 │ 1 │ 1,134,781│ 56,739│
├──┼──────────┼──┼──────┼─────┤
│26 │互惠營造有限公司 │ 7 │ 3,239,000│ 161,950│
├──┼──────────┼──┼──────┼─────┤
│合計│ │ 88 │ 42,022,563│ 2,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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