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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7 年度附民字第 25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5號 原   告 于知希 訴訟代理人 蕭棋云律師 被   告 王斯由 被   告 建信自動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成珍 訴訟代理人 連家麟律師       馮昌國律師 被   告 晉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秀娟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6 年度易字第1076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8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馮俊郎                    法 官 王碧瑩                    法 官 王榮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陳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