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附民字第566號
原 告 羅小柔
劉純維
被 告 徐明州
優食台灣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Uber Eats Mana
gement Taiwan Co. Ltd.)
上 一 人
法定
代理人 DUPONT Sebastien Serge
被 告 林進德
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 TAIWAN CO.,
LTD)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方俊強
被 告 吳承儒
上列被告等因被訴本院110年度訴字第622號妨害秩序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賴淑敏
法 官 黃怡文
法 官 王靜慧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