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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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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1 年度除字第 30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2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306號 聲 請 人 皓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潮港 訴訟代理人 林郁璇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86號公示催告 。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5日屆滿,迄今 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書記官 黎秀娟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306號 │ │ │ ├──┬────────┬────────┬──────┬──────────┬───────────┬────┤ │編號│發 票 人 │ 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 考│ │ │ │ │ │ (新台幣) │ │ │ ├──┼────────┼────────┼──────┼──────────┼───────────┼────┤ │001 │陽麟機電有限公司│臺灣銀行竹北分行│101年1月31日│4,583元 │AG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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