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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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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4 年度除字第 28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288號 聲 請 人 泰立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任文龍 代 理 人 洪晴晴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12月10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民國104年度司催字第259號公示 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4 年11月10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佳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兆嘉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288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 考│ │ │ │ │ │ ︵新台幣︶ │ │ │ ├──┼───────┼────────┼──────┼──────────┼───────────┼────┤ │001 │尹碩有限公司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04年7月5日 │28,350元 │EE0000000 │ │ │ │ │南寮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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