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7 年度除字第 27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77號 聲 請 人 李明麗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 月14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華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前 經聲請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203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 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 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203 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11月21日屆滿,今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彭淑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1 日 書記官 鄧雪怡 ┌───────────────────────────────────┐ │附表:股票 107年度除字第27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種類│張數│股數│備 考│ ├──┼──────────┼────────┼──┼──┼──┼───┤ │ 01 │華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 │1 │1000│ │ ├──┼──────────┼────────┼──┼──┼──┼───┤ │ 02 │華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 │1 │3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