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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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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度除字第 9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除字第91號 聲 請 人 昶維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成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郭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