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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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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促字第 284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促字第2846號
債  權  人  桐鈊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沛君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富威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2條、第6條或第20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又違反上開管轄規定之聲請,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同法第510條、第513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富威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址為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2樓,非本院轄區,本院對之無管轄權,債權人聲請對該債務人發支付命令,違背前揭專屬管轄之規定,其聲請自非適法,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7   日
                        民事庭法官 蔡孟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7   日
                        書  記  官 江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