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0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終止借名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04號
原      告  蔡榮宗 
被      告  冠鼎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燕娥 

訴訟代理人  管昱律師 
            廖于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7月1日上午10時30分,
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原告應提出系爭車輛合作經營合約書原本,並說明收取被告2萬元鐵牌費之依據為何。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劉亭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