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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除字第 19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92號
聲  請  人  賴勇銓 

上列當事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8月2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麗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郭春慧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9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ND-1809-1
1
1000
002
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ND-1810-8
1
1000
003
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ND-1811-0
1
1000
004
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ND-1812-1
1
1000
005
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NX-374-0
1
120
006
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NX-615-0
1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