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0一號
聲 請 人 鼎創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右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左:
主 文
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聲請人執有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
失,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七九號
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
報權利
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七九號
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屆滿(原應於九十三年十月十日屆滿
,因該日為星
期日,依法順延至同年月十一日星期一),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
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一 月 三十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鳳儀
右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
上訴。
書記官 王恬如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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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0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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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股 東│
│號│ │ │ │ │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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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啟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0─NX─00000000│ │1 │710 │鼎創有│
│ │ │ │ │ │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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