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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沙鹿簡易庭 114 年度沙簡字第 45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沙簡字第450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賴宜屏  
被      告  陳大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05,953元,及其中新臺幣99,616元自民國113年4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其中新臺幣6,337元自民國113年5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均年息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05,953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433條之3規定,本院依職權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乙、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以分期付款買賣方式分別向訴外人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森得易購公司)、訴外人小北百貨有限公司購買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即如附表所示),被告應按期繳付,如未按期繳付,自遲延繳款日或違約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6%計收遲延利息,如有任何一期未如期清償時,自視為全部到期,而訴外人東森得易購公司、小北百貨有限公司與原告間則為分期付款賣賣契約債權受讓關係,故被告與訴外人東森得易購公司、小北百貨有限公司間依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所得請求給付之應收帳款,於成立分期付款買賣後隨即讓售予原告,被告並簽立如附表所示商品之分期付款申請約定書(下稱系爭約定書)。被告僅繳納如附表「實際繳付期數欄」所示期數即未再繳付,分別自民國113年4月5日起(即附表編號1至7部分)、113年5月5日(即附表編號8至16部分),其餘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合計尚積欠原告新臺幣(下同)各99,616元(即附表編號1至7部分)、6,337元(即附表編號8至16部分),合計105,953元,及其中99,616元自113年4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其中6,337元自113年5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年息16%計算之利息。為此,原告依系爭約定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原告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原告提出系爭約定書及分期付款繳款明細等件為證,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陳述以供審酌,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信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為真正。準此,原告依系爭約定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標的價額在50萬元以下之財產權訴訟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自應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適用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本院依職權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宣告被告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沙鹿簡易庭 法 官 何世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
上訴理由(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
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李暘峰
附表:(金額:均為新臺幣;日期:均為民國)
編號
訴外人即特約商
商品
分期付款金額
期數
分期付款總額

分期付款起訖日

實際繳付期數
剩餘未繳金額

1
小北百貨有限公司
春風抽取衛生紙羽絨110抽8包...等1件
104元
1期
105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5日
0期
105元
2
同上
七星硬盒10毫克等4件
445元
1期
450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5日
0期
450元
3
同上
統一PH9.0鹼性離子水800ml...等23件
1,221元
1期
1,236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5日
0期
1,236元
4
同上
購物袋5號...等38件
3,116元
1期
3,154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5日
0期
3,154元
5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 iphone 15
256G-5G智慧型手機
5,260元
6期
31,5557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9月5日
0期
31,557元
6
同上
Apple iphone 15
256G-5G智慧型手機
5,260元
6期
31,5557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9月5日
0期
31,557元
7
同上
Apple iphone 15
256G-5G智慧型手機
5,260元
6期
31,5557元
自113年4月5日至113年9月5日
0期
31,557元
8
小北百貨有限公司
購物袋5號...等20件
951元
1期
951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951元
9
同上
生活泡沫綠茶590ml4入...等17件
1,000元
1期
1,000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1,000元
10
同上
寶亨mojito香菸包...等20件
2,250元
1期
2,250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2,250元
11
同上
生活泡沫綠茶590ml4入...等3件
140元
1期
140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140元
12
同上
特大包濃厚香辣蚵仔煎213g...等15件
600元
1期
600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600元
13
同上
寶亨mojito香菸包...等2件
225元
1期
225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225元
14
同上
披覆燈勾小1"...等6件
499元
1期
499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499元
15
同上
味全貝納頌拿鐵咖啡290c.c等17件
547元
1期
547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547元
16
同上
七星硬盒10毫克等1件
125元
1期
125元
自113年5月5日至113年5月5日
0期
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