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判決
101年度重簡字第1116號
原 告 承泓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詹玉仁
訴訟代理人 劉竭輝
律師
被 告 益成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世彥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日
言
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柒拾肆萬玖仟肆佰元及自民國一百零
一年八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
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公司之
清算人
,在執行職務之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公司法第24條、第
25 條、第8條第2項定有明文。
本件被告業經新北市政府於
民國101年6月25日以北府經登字第0000000000號函解散登記
在案,有被告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在卷
可佐。次按公司之
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
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公司法第322條定有明文。本件被
告既已進入清算程序,而該公司復經股東會於101年6月22日
決議選任陳世彥為清算人,此有被告公司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附卷
可稽,依公司法第322條但書規定,自應以清算人陳世
彥為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合先敘明。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縮減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聲明請求:被告應給
付原告新臺幣(下同)2,759,400元,及自101年8月14日起
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嗣原告於101年11
月28日言詞辯論
期日當庭變更聲明為:被告應給付原告2,74
9,400元,及自101年8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
計算之利息,
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揆諸上開規定
,應予准許。
三、原告起訴主張:其執有被告於101年2月8日所簽發,以華南
商業銀行三重分行三和辦事處為付款人,票據號碼為FS0000
000號,票面金額為3萬元之
本票1紙;其另執有被告所簽發
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支票4紙;上開本票及支票
詎屆期均
於101年8月14日向發票人及付款人分別為付款之提示,竟均
遭
退票,
嗣經被告償還81萬元,計尚積欠原告票款2,749,40
0元,為此,
爰依票據之
法律關係,請求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
示之事實,
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影本
各4紙、本票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為證。被告則於言詞辯
論期日到庭,且陳稱:對原告請求之金額無意見件等語,已
為
自認,自
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四、按本票、支票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本票、支票
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
背書人、發票人及本票、支票上其他
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
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
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發票
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利率未經載明時
定為年利6釐利息;利息自
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
此限;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
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
法第124條、第144條、第85條第1項、第96條第1項、第2項
、第28條、第133條分別定有明文。從而,原告本於票據之
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票款及自提示日
即101年8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法定
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
適用
簡易訴訟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
依職權宣
告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4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 官 林米慧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馬秀芳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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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編 │票據號│票面金額│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利息起│
│ 號 │碼 │(新臺幣)│ │ │ │算日( │
│ │ │ │ │ │ │即退票│
│ │ │ │ │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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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7721│529,400 │益成鐵│華南商│101年 │101年 │
│ 1 │782 │元 │工廠股│業銀行│3月 │8月 │
│ │ │ │份有限│北蘆洲│10日 │14日 │
│ │ │ │公司 │分行 │ │ │
├──┼───┼────┼───┼───┼───┼───┤
│ │FC7721│1,000,00│同上 │ 同上 │101年 │同上 │
│ 2 │783 │0元 │ │ │3月 │ │
│ │ │ │ │ │25日 │ │
├──┼───┼────┼───┼───┼───┼───┤
│ │FC7721│1,000,00│同上 │同上 │101年 │同上 │
│ 3 │784 │0元 │ │ │4月 │ │
│ │ │ │ │ │10日 │ │
│ │ │ │ │ │ │ │
├──┼───┼────┼───┼───┼───┼───┤
│ │FC7721│1,000,00│同上 │同上 │101年 │同上 │
│ 4 │785 │0元 │ │ │4月 │ │
│ │ │ │ │ │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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