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三重簡易庭 112 年度重簡字第 106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簡字第1069號
原      告  兆燈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志詮 

訴訟代理人  陳奕安律師
            黃念儂律師
被      告  瑞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世達 
訴訟代理人  楊采琳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本院業於民國112年10月26日宣示辯論終結,並定於112年12月28日宣判,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有再行審理之必要,再開辯論,並指定113年1月4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三重簡易庭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三重簡易庭  法 官 王凱俐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李采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