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三重簡易庭 115 年度重補字第 40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
裁定
115年度重補字第405號
原 告 李錦坤
上列原告與
被告
達龍興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
裁判
費。查
本件
訴訟標的
金額經計算為新臺幣(下同)11,304,358元(詳如附表所示),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30,028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
原告之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1 日
法 官 趙義德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裕昌
附表:
請求本金
編號
類別
計算本金
起算日
終止日
計算基數
年息
給付總額
10,590,000元
1
利息
2,975,000元
113年12月26日
115年2月10日
(1+47/365)
6%
201,484.93元
2
利息
374萬元
113年12月30日
115年2月10日
(1+43/365)
6%
250,836.16元
3
利息
388萬元
114年1月4日
115年2月10日
(1+38/365)
6%
257,036.71元
小計
709,357.8元
合計
11,304,358元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