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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1 年度智易字第 1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智易字第13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晨庭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22240號)及移送併辦(111年度偵字第1537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王晨庭明知蝦皮購物網站(下稱蝦皮網站)會員之帳號註冊應填寫實際申請人所有之手機門號,並對該手機門號進行認證,以確保日後網站交易安全,亦可預見將手機門號交付予不明人士註冊蝦皮網站帳號,該人極有可能於取得該帳號後作為違反著作權法之用,竟仍基於幫助違反著作權法之不確定故意,於民國110年4月1日,以其經營之星瑞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名義向銳錩有限公司租賃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再以每年租金1000元人民幣出租予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萬」之人,由「阿萬」向蝦皮網站申辦帳號「jspy43a9ns」(下稱系爭蝦皮帳號)時認證之用。「阿萬」以案外人陳元柏(所違反著作權法部分,另為起訴處分)名義完成申辦系爭蝦皮帳號後,竟基於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將如附表所示之命理老師即告訴人邢會珍享有著作權之攝影著作,未經其同意或授權,於110年10月12日前某日,在不詳地點,先以電腦設備連結至網際網路並下載方式,重製如附表所示圖片,再上傳至其所申設之系爭蝦皮帳號網頁,供不特定人瀏覽,對外販售命理商品,以此方式侵害邢會珍之著作權。嗣經告訴人於110年7月16日瀏覽系爭蝦皮帳號,發覺前開圖片遭他人使用,報警處理,經警循線查悉上情。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幫助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罪嫌及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2條第1項之幫助擅自以公開傳輸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
二、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其告訴經撤回者,法院應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係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幫助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罪嫌及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2條第1項之幫助擅自以公開傳輸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依著作權法第100條本文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已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調解成立,告訴人並具狀撤回本件告訴,此有本院調解筆錄及刑事撤回告訴狀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51頁至第54頁),揆諸前開規定,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諭知
三、退併辦部分: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之111年度偵字第15370號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因本案業經本院為不受理之諭知,故移送併辦部分與本案即無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審判不可分關係,本院尚無從併予審究,應退回由該署檢察官另行偵辦,附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靖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 20 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 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  周佳誼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附表:
編號
商品名稱
備註
1
五雷符
原稿照片:本案偵卷(下同)第43頁、重製照片:第45頁。
2
偏財符
原稿照片:第47頁、重製照片:第49頁。
3
破鏡重圓符
原稿照片:第51頁、重製照片:第53頁。
4
桃花符
原稿照片:第55頁、重製照片:第57頁。
5
窈窕符
原稿照片:第59頁、重製照片:第61頁。
6
鎖心符
原稿照片:第63頁、重製照片:第65頁。
7
心想事成符
原稿照片:第67頁、重製照片:第69頁。
8
斬桃花防外遇符
原稿照片:第71頁、重製照片:第73頁。
9
防小人符
原稿照片:第75頁、重製照片:第77頁。
10
魁星踢斗符
原稿照片:第79頁、重製照片:第81頁。
11
人見人愛符
原稿照片:第83頁、重製照片:第85頁。
12
肖蛇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87頁、重製照片:第89頁。
13
狐仙魅力符
原稿照片:第91頁、重製照片:第93頁。
14
貴人符
原稿照片:第95頁、重製照片:第97頁。
15
美顏開運符
原稿照片:第99頁、重製照片:第101頁。
16
成交促成符
原稿照片:第103頁、重製照片:第105頁。
17
官司必勝符
原稿照片:第107頁、重製照片:第109頁。
18
博奕勝算符
原稿照片:第111頁、重製照片:第113頁。
19
讀書專心符
原稿照片:第115頁、重製照片:第117頁。
20
男追女必勝符
原稿照片:第119頁、重製照片:第121頁。
21
增強元神符
原稿照片:第123頁、重製照片:第125頁。
22
催債符
原稿照片:第127頁、重製照片:第129頁。
23
增強元神加正財加偏財加五雷符
原稿照片:第131頁、重製照片:第133頁。
24
和平分手符
原稿照片:第135頁、重製照片:第137頁。
25
身體健康符
原稿照片:第139頁、重製照片:第141頁。
26
五路財神符套組
原稿照片:第143頁、重製照片:第145頁。
27
肖羊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147頁、重製照片:第149頁。
28
正財符
原稿照片:第151頁、重製照片:第153頁。
29
五路財神招財扇
原稿照片:第155頁、重製照片:第157頁。
30
桃花扇
原稿照片:第159頁、重製照片:第161頁。
31
催婚符
原稿照片:第163頁、重製照片:第165頁。
32
生意興隆符
原稿照片:第167頁、重製照片:第169頁。
33
肖鼠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171頁、重製照片:第173頁。
34
正財符偏財符桃花符送心想事成
原稿照片:第175頁、重製照片:第177頁。
35
文昌符套組
原稿照片:第179頁、重製照片:第181頁。
36
肖馬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183頁、重製照片:第185頁。
37
肖牛護身符(太歲符)
原稿照片:第187頁、重製照片:第189頁。
38
肖龍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191頁、重製照片:第193頁。
39
男追女追男加桃花加人見人愛送心想事成
原稿照片:第195頁、重製照片:第197頁。
40
麒麟鳳凰符
原稿照片:第199頁、重製照片:第201頁。
41
防卡陰符
原稿照片:第203頁、重製照片:第205頁。
42
求子符
原稿照片:第207頁、重製照片:第209頁。
43
肖雞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211頁、重製照片:第213頁。
44
情人甜蜜符
原稿照片:第215頁、重製照片:第217頁。
45
十二生肖總覽
原稿照片:第219頁、重製照片:第221頁。
46
肖豬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223頁、重製照片:第225頁。
47
桃花符套組
原稿照片:第227頁、重製照片:第229頁。
48
五雷鎮宅手繪山海鎮
原稿照片:第231頁、重製照片:第233頁。
49
肖兔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235頁、重製照片:第237頁。
50
女追男符
原稿照片:第239頁、重製照片:第241頁。
51
偏財符x 2
原稿照片:第243頁、重製照片:第245頁。
52
正財符加偏財符加博奕勝算符
原稿照片:第247頁、重製照片:第249頁。
53
長命百歲符
原稿照片:第251頁、重製照片:第253頁。
54
防懸針煞符
原稿照片:第255頁、重製照片:第257頁。
55
肖狗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259頁、重製照片:第261頁。
56
安胎及生產順利符
原稿照片:第263頁、重製照片:第265頁。
57
肖猴護身符
原稿照片:第267頁、重製照片:第269頁。
58
養生開運符套組
原稿照片:第271頁、重製照片:第273頁。
59
寵物平安健康符
原稿照片:第275頁、重製照片:第277頁。
60
偏財符減肥符身體健康符送防卡陰符
原稿照片:第279頁、重製照片:第281頁。
61
開張大吉符
原稿照片:第283頁、重製照片:第285頁。
62
魁星踢斗扇
原稿照片:第287頁、重製照片:第289頁。
63
平安符
原稿照片:第291頁、重製照片:第293頁。
64
石敢當符
原稿照片:第295頁、重製照片:第297頁。
65
午時符
原稿照片:第299頁、重製照片:第301頁。
66
肖虎護身符(太陽符)
原稿照片:第303頁、重製照片:第305頁。
67
馬上蠅
原稿照片:第307頁、重製照片:第309頁。
68
白虎鏡
原稿照片:第311頁、重製照片:第313頁。
69
硨蟝五帝錢
原稿照片:第315頁、重製照片:第317頁。
70
馬上封猴
原稿照片:第319頁、重製照片:第321頁。
71
牛轉錢坤
原稿照片:第323頁、重製照片:第325頁。
72
山海鎮
原稿照片:第327頁、重製照片:第329頁。
73
五帝錢加六帝錢
原稿照片:第331頁、重製照片:第333頁。
74
六帝錢
原稿照片:第335頁、重製照片:第337頁。
75
五帝錢六組
原稿照片:第339頁、重製照片:第341頁。
76
風鈴
原稿照片:第343頁、重製照片:第3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