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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0 年度司促字第 131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1318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虔文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   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   聲請:  (一)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    卡及其法定代理人譚有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  (二)陳明利息起算日究為民國100 年8 月4 日亦或支付命令送    達之翌日。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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