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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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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3 年度除字第 66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666號 聲 請 人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蔚山 代 理 人 林啓名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3 年10月20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360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10月6 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志宏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吳旻玲 ┌─────────────────────────────────────────────────────┐ │支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666號│ ├─┬────────┬─────────┬──────────┬───────┬─────┬───────┤ │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 ├─┼────────┼─────────┼──────────┼───────┼─────┼───────┤ │1 │曜濱有限公司 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1,107,076元 │EA0000000 │103年6月5日 │ │ │雲濱 │限公司淡水分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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