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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5 年度除字第 11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16號 聲 請 人 陳美伶 代 理 人 黃柏蒼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4月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豐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7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3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謝佳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3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附表: ┌────────┬───┐ │證券字號 │股數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104NE0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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