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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6 年度司促字第 2084 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6年度司促字第208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科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銀海 相 對 人債務人  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明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壹仟壹佰柒拾壹元,   及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日以千   分之五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   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捌萬壹仟肆佰壹拾玖元,   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日以千分   之五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   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債務人負擔。 四、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五、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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