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6 年度小上字第 8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小上字第82號 上 訴 人 同暐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杜森毅 被上訴人  統詮電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春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6年4月25日 本院內湖簡易庭104年度湖小字第93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 的金額或價額在10萬元以下者,適用小額程序。又對於小額 訴訟之第一審裁判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8 第1 項、第436 條之24第2 項分 別定有明文。又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提起上訴時,如 係以第一審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為上訴理由時 ,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有具體之指摘,並揭示該法規之條項 或其內容。若係成文法以外之法則,應揭示該法則之旨趣; 其為經驗法則、證據法則者,亦應具體指摘揭示該經驗法則 或證據法則;倘為司法院解釋或本院之判決,則應揭示該判 解之字號或其內容,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此項方法表明者 ,即難認為已對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之違背法令有具體之 指摘,其上訴自難認為合法(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314 號 、70年度台上字第720 號判例意旨參照)。又判決不適用法 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同法第468 條定有明文,該 條條文,於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準用之(同法第436 條之32 第2 項參照)。在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依民事訴訟法第43 6 條之32第2 項僅準用同法第469 條第1 款至第5 款之規定 ,第6 款則不在準用之列,是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即「 非當然違背法令」,當事人自仍需具體指明原審判決有何判 決理由矛盾而顯然影響判決結論之情形,其據此提起小額訴 訟之第二審上訴,始屬合法(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 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33號研討結果參照)。 二、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10萬元以下,原審依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上訴人對於該小額訴訟第一審判決不服,於民國106 年5 月8 日提起本件上訴。上訴意旨略以:依兩造間之訂購合約 單(下稱系爭訂購單)及出廠保固證明書(下稱系爭保固證 明書),被上訴人本應交付合於通常效用及符合其保證品質 貨品之義務,且負有1 年之保固義務,惟系爭貨品多數不到 半年均已故障,屬瑕疵給付,可證明被上訴人未依債之本旨 提出給付,原判決對於被上訴人交付瑕疵品屬未履約之損害 賠償、未盡修繕責任與更換合格新品之損害賠償及上訴人修 繕瑕疵貨品之花費5 萬505 元之抵銷抗辯均隻字未提,故原 判決有不適用證據法則及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為此提起上 訴,請求將原判決廢棄云云。 三、經查:上訴人所執上訴理由,固指稱原審未論及未履約之損 害賠償、未盡修繕責任與更換合格新品之損害賠償及抵銷抗 辯,而屬判決違背法令云云。惟依上開法律座談會議結論, 判決不備理由並非當然違背法令,須判決理由矛盾之情形顯 然影響判決之結論,始得做為小額事件之上訴理由;然上訴 人並未敘明原審未論及上開理由有何顯然矛盾而影響判決結 論之情事,自難認此上訴理由為合法。此外,上訴人復未具 體指摘揭示原審判決違背何種證據法則,亦未具體指明原判 決就事實如何認定或法律如何適用所違背之法令、法則或司 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解之字號或具體內容為何,亦未揭示 原判決有何合於民事訴訟法第469 條所列各款當然違背法令 之事實,揆諸首揭說明,其上訴即難認為合法,自應予駁回 ,並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之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四、末按小額程序之上訴程序,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 定其費用額,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19第1 項、第436 條之 32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第二審裁判費用1,500 元,應 由敗訴之上訴人負擔,爰依上開法條併予確定之。 五、據上論結,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32第1 項、第2 項、第 444 條第1 項、第436 條之19第1 項、第95條、第78條,裁 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馬傲霜 法 官 絲鈺雲 法 官 楊忠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14 日 書記官 沈育儒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