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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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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6 年度除字第 469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469號 聲 請 人 裕宬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傅朝裕 代 理 人 陳慧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10月6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6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9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錦秀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林政毅 附表: ┌──┬──────┬──────┬──────┬───────┬─────┬─────┐ │票據│ 發票人 │ 付款人 │ 受款人 │ 發票日 │支票號碼 │ 金額 │ │種類│ │ │ │ (民國) │ │(新臺幣)│ ├──┼──────┼──────┼──────┼───────┼─────┼─────┤ │ │萬寶房產有限│有限責任新北│裕宬實業有限│106年5月10日 │AG0000000 │109,851元 │ │支票│公司陳榮耀 │市淡水信用合│公司 │ │ │ │ │ │ │作社八里分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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