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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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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7 年度除字第 1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1號 聲 請 人 三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曼麗 代 理 人 顏玉華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1月22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公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56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12月26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月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9 日 書記官 吳帛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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