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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8 年度聲字第 13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交付法庭錄音光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131號 聲 請 人 謝諒獲 上列聲請人謝諒獲就其與相對人華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侵權 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予交付聲請人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9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107年9月25日、107年11月21日、107 年12月25日、107年12月28日言詞辯論期日之法庭錄音光碟。 聲請人就第一項所示法庭錄音光碟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 或為正當目的使用。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聲請人因未來國內外案件需要,聲請交付全案之 法庭錄音光碟。 二、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文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朱亮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