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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上訴
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106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股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069號 上 訴 人 倪其正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劦寬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股利事 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9 年2 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 審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200 萬4,69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 萬1,348 元,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筠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陳芝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