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471號
原 告 周守訓
訴訟
代理人 田振慶
律師
官昱丞律師
被 告 靖天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陸醒華
上列
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
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
管轄權者,依原告
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又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
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
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第2條第2項分別定
有明文。
二、
經查:本件被告為私法人,而其公司所在地
乃係設於臺北市
大安區,有本院依職權調取被告之公司基本資料表附卷
可證
。據此,依
前揭民事訴訟法第2 條第2 項之規定,本件自應
由被告公司所在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茲原告向無管
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
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
法院。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趙彥強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
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
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呂子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