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除字第 29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97號 聲 請 人 陳耀志       徐久美       郭冬生       謝豐裕 共   同 代 理 人 連惠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7 月 8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星月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64號公示催 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5 月25日屆滿,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筠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芝箖 ┌──────────────────────────────┐ │附表: │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備註 │ ├──┼────────┼─────┼──┼──┼──────┤ │ 1 │星月股份有限公司│NX-000014 │ 1 │950 │陳耀志130 股│ │ │ │ │ │ │郭冬生400 股│ │ │ │ │ │ │徐久美320 股│ │ │ │ │ │ │謝豐裕100 股│ └──┴────────┴─────┴──┴──┴──────┘